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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2022年度统计监测报告发布!

来源:康宇医疗 浏览次数: 日期:2024年01月05日

2022年《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

统计监测报告




为全面反映《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以下简称《纲要》)实施进程,国家统计局根据《纲要》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和相关部门数据资料,从妇女健康、教育、经济、决策和管理、社会保障、家庭建设、环境、法律等八个领域对2022年的实施进展情况进行了综合分析。结果显示:2022年《纲要》实施总体进展顺利,妇女健康水平、受教育水平持续提高,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升,劳动权益保护得到进一步加强,妇女权益法治保障体系不断健全。

一、妇女与健康
(一)孕产妇健康水平持续提升。着力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妇幼健康促进行动,持续完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孕产妇健康水平不断提升。2022年,孕产妇死亡率为15.7/10万,比2021年降低2.5%。城市孕产妇死亡率为14.3/10万,降低7.1%;农村孕产妇死亡率为16.6/10万,与2021年基本持平。
(二)生育全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不断强化。深入实施《母婴安全行动提升计划(2021―2025年)》,孕产妇健康服务覆盖人群进一步扩大。2022年,婚前医学检查率为74.8%,比2021年提高3.9个百分点;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和产前筛查率分别为93.6%和88.7%,分别提高0.7个和3.0个百分点;孕产妇住院分娩率继续保持在99.9%的水平;产后访视率为96.5%,提高0.5个百分点。
(三)艾滋病母婴传播稳步下降。制定实施《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行动计划(2022―2025年)》,推动建立消除母婴传播服务新模式。2022年,艾滋病母婴传播率为3.0%,比2021年降低0.3个百分点。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抗病毒用药率分别为98.7%和99.6%,分别提高1.2个和0.1个百分点。

二、妇女与教育
(一)义务教育阶段基本消除性别差距。积极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大力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保障女童平等接受公平优质的义务教育。2022年,小学学龄女童净入学率和小学学龄男童净入学率均为99.9%,基本无性别差距。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中女生为7408.9万人,比2021年增加42.0万人;占在校生的比重为46.7%,与2021年基本持平。
(二)女性平等接受高中阶段教育[1]不断巩固。深入实施《“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扩大县域普通高中资源,推进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女性接受高中阶段教育机会增加。2022年,高中阶段教育在校生中女生为2117.7万人,占全部在校生的46.7%,与2021年基本持平。其中普通高中在校生中女生为1353.0万人,比2021年增加44.8万人;占普通高中在校生的49.9%,男女比例保持基本均衡。
(三)女性接受各类职业教育人数均有增加。《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的实施,有力推动职业教育多样化发展,各类职业教育在校女生增加。2022年,中等职业教育[2]在校生中女生为750.7万人,比2021年增加24.1万人;占在校生的42.1%,提高0.3个百分点。高等职业本专科在校生中女生为791.5万人,增加43.4万人;占在校生的46.7%,与2021年持平。
(四)高等教育男女比例基本均衡。高等教育普及水平进一步提升,女性接受高等教育权利得到有力保障。2022年,高等教育在校生中女生为2903.3万人,比2021年增加122.5万人;占在校生的50.0%,男女比例保持均衡。其中女研究生为187.1万人,占全部研究生的51.2%;普通本专科[3]、成人本专科在校生中女生分别为1831.2万人和531.4万人,占比分别为50.0%和56.9%。
(五)科学素质水平性别差距逐渐缩小。印发施行《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促进科学素质建设体系优化完善,公民科学素质水平加快提升,男女科学素质水平差距缩小。2022年,科学素质水平性别差[4]为3.8个百分点,比2020年[5]减少0.5个百分点。

三、妇女与经济
(一)全社会就业人员中女性比重稳定在四成以上。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多措并举稳定和扩大就业岗位,坚决防止和纠正就业歧视,妇女就业权益得到有力保障。2022年,全国女性就业人员3.2亿人,占全部就业人员的比重为43.2%。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中女性为6766.4万人,占比为40.5%。
(二)女职工劳动保护和健康保障加强。深入贯彻落实《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广泛开展劳动安全和健康宣传教育,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有力维护,特殊权益得到有力保障。2022年,执行了《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企业比重[6]为72.9%;女职工职业健康素养水平[7]为53.3%,比男性高1.1个百分点。

 

四、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

(一)女干部培养选拔工作持续加强。重视女干部培养选拔工作,注重发挥女干部重要作用,推动妇女参政水平稳步提高。2022年,省、市、县级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配有正职女干部的班子比例分别为11.2%、15.2%和13.5%,分别比2021年提高1.1个、1.2个和1.2个百分点;省、市、县级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配有女干部的班子比例分别为55.2%、57.3%和52.8%,分别提高1.6个、1.6个和2.0个百分点。
(二)女性广泛参与企业决策管理。持续深化企业人事制度改革,畅通女性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培养选拔优秀女性进入企业决策管理层。2022年,企业职工董事中女性比重为37.1%;企业职工监事中女性比重为40.8%,比2021年提高0.3个百分点。企业职工代表大会中女性比例为30.3%。
(三)女性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引导妇女积极有序参与基层民主管理和协商,注重培养和选拔基层女干部。2022年,居委会成员、居委会主任中女性比例分别为54.3%和41.3%,与2021年基本持平。村委会成员、村委会主任中女性比例分别为26.1%和10.9%。
(四)女性在社会组织中发挥重要作用。加强社会组织女性专业人才和管理人才培养,注重发现培养社会组织女性负责人。2022年,社会组织从业人员中女性比例为41.5%,比2021年提高2.3个百分点;社会组织负责人中女性比例为26.7%,与2021年持平。

五、妇女与社会保障
(一)女性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占比提升。巩固健全全民医保,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2022年末,全国女性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为6.5亿人,占全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的48.5%,比2021年末提高0.2个百分点。其中,女性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为1.7亿人,增加187.6万人;占全部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的47.8%。女性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为4.8亿人,占全部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的48.8%。
(二)女性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持续增加。养老保险制度不断完善,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妇女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不断增加。2022年末,全国女性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为5.1亿人,比2021年末增加2096.5万人;其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分别为2.4亿人和2.7亿人,分别增加1227.5万人和869.1万人。
(三)女性生育、失业和工伤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印发实施《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缴纳生育保险费,统筹推进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应保尽保,女性各类权益得到保障。2022年末,全国女性参加生育保险的人数为1.08亿人,比2021年末增加325.3万人;参加失业保险的人数为9949.2万人,增加132.7万人;参加工伤保险的人数为1.12亿人,增加582.8万人。
(四)困难妇女救助水平继续提升。持续强化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不断加大对困难妇女的救助保护和保障力度,提升困难妇女保障水平。2022年,全国城市、农村低保人均保障标准分别为每月752.3元和582.1元,分别比2021年增长5.7%和9.8%;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共4501.5万人,其中女性1952.6万人,占比为43.4%,提高0.2个百分点。

六、妇女与家庭建设
(一)婚姻家庭工作力度持续加大。深入实施《关于加强新时代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加强和改进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工作,引导建立和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截至2022年末,开展婚姻家庭服务指导的婚姻登记机构比例为50.8%。
(二)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持续推进。持续深化家庭文明建设,深入实施“家家幸福安康工程”,涵育家庭文明新风尚。2022年,各级妇联组织共表彰五好家庭4.2万户,推荐各级各类最美家庭166.8万户。全年开展家庭家教家风巡讲宣讲活动11.3万场,直接参与群众6243.8万人。

 

七、妇女与环境

(一)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稳步提升。加强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全面加强乡镇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城乡饮用水安全得到保障。2022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为95.9%,比2021年提高1.7个百分点;农村自来水普及率为87.4%,比2021年提高3.4个百分点。
(二)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持续提高。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农村户用厕所愿改尽改,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截至2022年末,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超过73%,比2021年末提高约3个百分点。

八、妇女与法律
(一)加大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力度。印发实施《关于加强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贯彻实施的意见》,细化完善家庭暴力发现机制、联动机制等,提升女性用司法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2022年,针对女性的人身安全保护令签发数为3792件。
(二)坚决打击针对妇女的违法犯罪行为。深入实施《中国反对拐卖人口行动计划(2021―2030年)》,坚持和完善集预防、打击、救助、安置、康复于一体的反拐工作长效机制。2022年,公安部门开展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专项行动,全年破获拐卖妇女案件数970起;破获强奸案件数3.7万起;破获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妇女卖淫案件数1.7万起。
(三)女性接受公共法律服务水平持续提高。持续健全国家司法救助制度,有效发挥妇联组织代表和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职能作用。截至2022年末,全国共有法律援助机构3019个,法律援助工作站点7.2万个。2022年,妇女获得法律援助31.8万人次;4.5万名女性得到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司法系统提供的司法救助。县级以上妇联组织受理妇女儿童投诉件次数20.1万次。
注:
[1] 高中阶段教育包括普通高中、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附设中职班、技工学校和国家开放大学中职部。
[2] 中等职业教育包括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附设中职班和技工学校。
[3] 普通本专科包括普通本科和职业本专科。
[4] 指被调查的18―69岁男性公民中具备科学素质的人数所占百分比与被调查的18―69岁女性公民中具备科学素质的人数所占百分比的差值。具备科学素质是指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科学思想,掌握基本科学方法,了解必要科技知识,并具有应用其分析判断事物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5] 2021年未开展中国公民科学素质抽样调查。
[6] 指在被调查的企业中执行了女职工“四期”劳动保护或女职工禁忌从事劳动范围规定的企业数占被调查企业总数的比重。
[7] 指在被调查的第二、第三产业重点行业领域中具备基本职业健康素养的女职工占全部女职工的比例。具备基本职业健康素养的判定标准:被调查的第二产业与第三产业重点行业领域女职工在《全国重点人群职业健康素养监测调查个人问卷》中得分达到总分80%及以上的,判定为具备基本职业健康素养。


2022年《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

统计监测报告




为全面反映《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以下简称《纲要》)实施进展情况,国家统计局根据《纲要》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和相关部门数据资料,从儿童健康、安全、教育、福利、家庭、环境、法律保护等七个领域对2022年的实施进展情况进行了综合分析。结果显示:2022年《纲要》实施总体进展顺利,儿童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安全环境持续向好,受教育权利得到全面保障,儿童福利水平持续提升,家庭支持体系持续完善,成长环境进一步优化,儿童法律保护机制加快健全。


一、儿童与健康

(一)儿童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持续健全儿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婴幼儿死亡率进一步下降。截至2022年末,我国共有妇幼保健机构3031家,儿童医院158家,妇幼保健机构人员增加到62.7万人,儿科医师数达到22.6万人,儿科床位数达到56.8万张。2022年,全国新生儿死亡率为3.1‰,与2021年持平;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为4.9‰和6.8‰,分别比2021年下降0.1个和0.3个千分点。

(二)出生缺陷防治明显加强。不断完善出生缺陷防治网络,有效推进出生缺陷三级预防,强化婚前、孕前一级预防,完善产前、产后二级预防,推进新生儿筛查三级预防。2022年,全国婚前医学检查率为74.8%,比2021年提高3.9个百分点;产前筛查率为88.7%,提高3.0个百分点;新生儿访视率为96.7%,提高0.5个百分点。

(三)儿童保健服务能力持续提高。持续实施儿童保健服务提升行动,积极推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0―6岁儿童健康管理项目。2022年,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为93.3%,比2021年提高0.5个百分点;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为94.9%,提高0.3个百分点;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为93.6%,提高0.6个百分点。

(四)儿童重点疾病防控得到加强。规范开展儿童预防接种,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维持在较高水平。2022年,适龄儿童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的各种疫苗接种率均保持在90%以上。

(五)儿童身心健康保护得到重视。完善学生健康体检和体质监测制度,加强儿童心理行为发育监测,普及儿童心理行为发育健康知识,促进儿童身体素质提高和心理健康发展。2022年,中小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到优良的比例为55.1%,比2021年提高1.3个百分点。小学、中学配备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学校比例分别为33.2%和58.6%,分别提高3.1个和4.4个百分点。中学开展预防艾滋病教育和性教育相关课程和活动的学校比例为96.3%,提高1.9个百分点。


二、儿童与安全

(一)儿童伤害死亡率持续下降。持续增强儿童伤害防控意识,改善儿童安全成长环境,儿童伤害死亡率持续下降。2022年,儿童伤害死亡率为8.74/10万,比2021年下降15.0%。儿童溺水死亡率由2021年的3.29/10万下降为3.04/10万,下降7.6%。

(二)儿童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加强。严格婴幼儿配方乳粉配方注册、生产许可和生产经营监管,制定发布《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22版)》,保障婴幼儿口粮安全。2022年,婴幼儿配方乳粉食品安全抽检合格率为99.98%。

 

三、儿童与教育

(一)学前教育全面普及水平持续提高。深入实施《“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学前教育全面普及、水平进一步提高,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不断扩大。2022年,全国学前教育毛入园率为89.7%,比2021年提高1.6个百分点。全国共有普惠性幼儿园24.6万所,增加1035所;占全部幼儿园的比例为85.0%。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为89.6%,提高1.8个百分点。

(二)义务教育巩固水平持续提升。进一步改善义务教育办学条件,提高教师规模和素质,扩大义务教育学位供给。2022年,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1]为95.5%,比2021年提高0.1个百分点。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和小学升学率分别为99.9%和99.5%,初中阶段毛入学率[2]始终保持在100%以上。2022年,全国共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2万所。专任教师1065.5万人,增加8.3万人;专任教师中本科及以上学历为81.0%,提高3.3个百分点。

(三)高中阶段教育[3]全面加强。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不断提高,2022年国家出台《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等指导性文件,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协调发展。2022年,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为91.6%,比2021年提高0.2个百分点。全国共有普通高中学校1.5万所,增加441所;在校生2713.9万人,增加108.8万人;招生947.5万人,增加42.6万人。全国共有中等职业教育[4]学校9752所;在校生1784.7万人,招生650.8万人。

(四)特殊教育体系进一步完善。深入实施《“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印发实施《特殊教育办学质量评价指南》,完善特殊教育办学评价体系,不断提高特殊教育质量。2022年,全国共有特殊教育学校2314所,比2021年增加26所。特殊教育专任教师7.3万人[5],增长4.8%;招收各种形式的特殊教育[6]学生14.6万人,在校生91.9万人。全国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在校生90万人,其中初中在校生29.7万人,增加1.2万人。


四、儿童与福利

(一)儿童福利水平巩固提高。孤儿[7]、事实无人抚养儿童[8]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持续提高,儿童康复、医疗等综合保障范围实现扩面。2022年,机构内集中养育孤儿、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平均保障标准分别为1802.3元和1364.7元,分别比2021年提高104.9元和107.5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每人每月平均保障标准为1359.5元,提高111.4元。40.7万名残疾儿童接受康复救助,增加4.3万人。截至2022年末,全国共有2.4亿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657.8万名儿童纳入低保对象范围。

(二)基层儿童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出台《儿童福利机构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持续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指导各地选优配强基层儿童工作队伍,提升关爱服务儿童专业能力。截至2022年末,全国共有儿童福利机构529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396个,比2021年末增加120个。城乡社区儿童之家33.4万个,增加5146个。全国共配备儿童督导员5.0万人、儿童主任65.1万人,基本实现乡镇级设立有儿童督导员、村级设立有儿童主任的目标。

 

五、儿童与家庭

(一)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逐步完善。深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印发《关于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五年规划(2021―2025年)》,加快推进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阵地建设。2022年,妇联组织参与建设的城市社区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数为9.5万个,妇联组织参与建设的农村社区(村)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数为39.9万个。

(二)托育服务体系加快构建。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提出生育支持20项具体政策,加快建立积极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扩大托育服务供给体系,实施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共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约3.35亿元。截至2022年末,全国共有7.57万家机构提供托育服务,托位总数362.4万个,全国千人口托位数2.57个,比2021年末增加0.54个。


六、儿童与环境

(一)儿童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提升。面向青少年儿童的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不断扩大。2022年,全国出版初中及以下少年儿童图书10.5亿册(张),比2021年增加7585万册(张)。全国公共图书馆共有少儿文献1.9亿册,增加2168.9万册。全国少儿广播节目播出时间为27.8万小时;少儿电视动画片和少儿电视节目播出时间分别为46.5万小时和64.3万小时,分别增加1.3万小时和1.7万小时。全年未成年人参观博物馆1.5亿人次。

(二)儿童成长环境逐步优化。积极拓展实践教育阵地,着力发挥实践育人的作用。2022年,全国共有社区少先队实践教育营地(基地)2.0万个,比2021年增加1.5万个。全年处置网上危害儿童的违法和不良信息462万条。各地通过组建专班、制定方案、广泛宣传等方式,踊跃参与儿童友好城市创建,推动“儿童友好”从理念转化为实景。扎实推进农村卫生厕所革命,全面加强乡镇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城镇生活基础设施大幅改善。2022年,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超过73%,比2021年提高约3个百分点。农村自来水普及率为87.4%,提高3.4个百分点。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为95.9%,提高1.7个百分点。


七、儿童与法律保护

(一)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逐步健全。按照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相关规定,依法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截至2022年末,全国共设立少年法庭2181个;未成年人检察专门机构2207个,比2021年末增加31个。2022年,未成年人得到法律援助15.6万人次;1.9万名未成年人得到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司法系统提供的司法救助。

(二)侵害儿童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惩。深入开展针对拐卖儿童积案进行攻坚的“团圆”行动,严厉打击侵犯儿童合法权益的网络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儿童合法权益。2022年,全国共破获猥亵儿童案件1.1万起;破获拐卖儿童案件824起。查处侵犯儿童权益的违法违规网站平台33次。

(三)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和占比均有所下降。依法公正审理各类涉未成年人案件,最大限度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2022年,全国未成年人犯罪人数为2.8万人,比2021年减少0.7万人;占同期犯罪人数的比重为1.94%,下降0.08个百分点。


注:

[1] 指初中毕业班学生数占该年级入小学一年级时学生数的百分比。

[2] 指初中阶段在校生总数占国家规定初中阶段年龄组人口数的百分比。由于包含非正规年龄组(低龄或超龄)学生,毛入学率可能会超过100%。

[3] 高中阶段教育包括普通高中、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附设中职班、技工学校和国家开放大学中职部。

[4] 中等职业教育包括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附设中职班和技工学校。

[5] 特殊教育专任教师含特殊教育学校和其他学校附设特教班中承担特殊教育的专任教师。不包括特殊教育学校附设其他普通教育教学班的专任教师。

[6] 各种形式特殊教育包括特殊教育学校、其他学校附设特教班、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

[7] 孤儿是指失去父母或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由地方县级以上民政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和条件认定的、并已经领取了孤儿基本生活费的未成年人。其中集中养育孤儿是指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或寄养的孤儿;社会散居孤儿是指在社会上分散供养,由其法定监护人承担抚养义务、履行监护职责的孤儿。

[8]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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